广州: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租超3个月应纳入监管账户
时间:2024-06-27 01:18:20 来源:时讯视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6月3日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工作的住房租赁账户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中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企业j9用于收取承租人押金及租金。单次通知发布前已推送开业信息的收租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通知施行之日起两个月内设立监管账户。纳入
在实施租赁资金监管方面,监管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广州,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住房租赁账户j9,应当将收取的企业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单次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收租向承租人退还押金。纳入对于纳入监管的监管资金,由监管银行对接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推送的广州时间、租金金额等信息,按照监管协议约定予以释放。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倪仕轩
相关内容
- ·加快建设文教新城 不断繁荣城市经济
- ·社会平稳有序交通秩序良好!梅州全市公安机关全力保障群众欢度新春佳节
- ·劳动创造幸福丨派送温暖!梅州快递小哥在奔跑中传递“年味”,也收获幸福!
- ·中国客家博物馆获授为2022年“广东博物馆馆校合作教育基地”
- ·“火辣重庆”体验23℃雅安盛夏清凉
- ·梅州A股上市公司股票一周盘点丨上周八涨一跌!宝新能源涨幅最大,博敏电子换手率最高
- ·梅州客家三宝登上广东卫视湾区春晚,八大客家元素大放异彩!
- ·正月初二,你转妹家诶么?
- ·防疫教学两手抓 生活学习两不误
- ·梅州市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召开:为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贡献通信力量
- ·新春走基层丨高山出平湖 大地腾金龙!梅蓄项目二期进度加快,一期效益日益明显
- ·梅州市“青梅计划”“鸿雁计划”“宗匠计划”“金谷计划” “桂竹计划”人才政策
- ·练兵比武强技能 人社服务树新风
- ·“苏区融湾先行区”系列报道之②丨梅州集中资源要素推进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牵引带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立足“一区两城”定位 聚力抓好“五个突出”
- ·梅州2家高新技术企业获批享受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
- ·公筷公勺新“食”尚
最新内容
推荐内容